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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6日星期二

《南华早报》 税单促使中国人放弃美国护照

核心提示:根据美国法律,美国公民和持有绿卡的永久居民不管居住在哪里,都要为他们的全球收入纳税。其他国家,包括中国,也向公民的全球收入征税。但是最受人瞩目的是美国这个有着复杂税制和税务员具有无远不及权力的国家。

发表:2012年10月14日
作者:Lulu Chen
本文由译者志愿者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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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许多移民美国的中国内地富人来说,美国护照是个无法放回瓶子里的妖魔。

他们中有越来越多的人正在考虑放弃美国国籍。这在10年前几乎是无法想像的,因为那时在中国,获得一本美国护照是终极社会地位的象征。

只说自己姓吴的一名31岁的家庭主妇说,她大概从一年前开始有了这个想法。吴女士谈起放弃美国国籍时说:"我后悔死了。我所有的朋友都后悔死了。我永远回不去了。"

她改变主意的背后原因是税。根据美国法律,美国公民和持有绿卡的永久居民不管居住在哪里,都要为他们的全球收入纳税。其他国家,包括中国,也向公民的全球收入征税。但是最受人瞩目的是美国这个有着复杂税制和税务员具有无远不及权力的国家。

2010年3月,华盛顿加强税收征管工作,颁布《外国账户税收遵从法》(Fatca),目的在于打击海外逃税。条例大概在今年年底之前制定完成,美国国内税收署(IRS)预计加强征管将在今后10年使税收增加多达90亿美元。

美国悠久的税收历史始于第16条宪法修正案。该修正案赋予国会征税的权力,从而使纳税成为一项移民在决定成为美国公民时没有认识到的严肃法律问题。这项法律的适用范围甚至超越生命、把死者的房地产也包括在内。

但是问题不仅仅在于要纳税。美国人和绿卡持有者面临繁杂的报税要求。他们在美国以外开设银行账户常常会遇到困难,而且经常发现难以在海外建立企业,因为潜在的合伙人担心出现在IRS的雷达屏幕上。

据本报编撰的来自美国《联邦政府纪事》的数据说,去年宣布放弃美国国籍的人数增至1780人左右,而2006年只有280人。这一数字包括美国出生的人和入籍者,不包括放弃绿卡的永久居民。

香港普华永道事务所税务合伙人安东尼·唐(音)说,"有这么多的遵从负担,我们认为,至少美国公民考虑放弃国籍的趋势"将继续。

专事移民事务的香港律师蒂莫斯·邓(音)说,许多富人在放弃国籍的过程中,进行到一半儿打了退堂鼓,因为他们得知IRS将检查他们的全球收入,寻找逃税的证据。他还说:"要想找到一位报税记录无懈可击的中国企业家非常难。"

《富人不纳税!……他们纳税吗?》一书作者约翰·盖弗认为,大量和越来越多的富有美国公民一走了之——带着他们的财产离开美国,从未正式宣布放弃国籍。

不过,这样做是有风险的。以在港出生、后入籍美国的经济学家张五常为例。IRS在2003年以逃税为由起诉他。他逃往中国内地,并一直藏身内地,因为内地与美国没有引渡条约。但是如果他前往与美国有引渡条约的司法管辖区,那就有可能被引渡到美国。而据美国国务院说,全球一半以上的司法管辖区与美国有引渡条约,其中包括香港。

宣布放弃美国国籍也很费钱。邓律师说,走完整个程序一般需要1至2年。为避免个人成为无国籍人士,美国要求放弃美国国籍的人要入其他国籍。

还有法律咨询费。邓所在律师事务所的要价是3万美元。还有所谓的脱籍税。这项费用要在交出美国护照的时候缴纳,而且计算起来很复杂。根据交出护照日期的不同而适用不同的规定。例如,在2008年6月16日后放弃美国国籍的人要纳税,就好像在当时以公平价值出售了他们的全球资产一样,但其实没有买卖。

税务专家、普华永道香港事务所合伙人安杰莉卡·邝(音)说,规定"要求个人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提供额外的流动资金,这很难办到。"

对于在2008年6月16日前放弃美国护照的人和那些被认为达到某个所得税和净资产税起征点的人,美国通常在他们不再被认为是美国公民的日期后的10年内还要继续向他们一部分收入征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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