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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24日星期五

《经济学人》按我说的投票

核心提示:对共产党而言,独立参选人这一自发之举已经走得太远了

原文:Vote as I say
发表:2011年6月16日
发自北京 | 打印版


“这是一场民主的实战演习”,一份较有活力的中国报纸这样欢呼近期由数十公民发起的行动——他们以独立参选人的身份在网络上为即将到来的地方人大选举给自己拉票。被阿拉伯革命和各省不时发生的骚动吓破了胆的共产党官员,就远没有这种欢腾劲儿了。长期由党精心安排的投票仪式突然面临着网上的新挑战。

中国多层次的人大中最底级的基层选举是唯一的一层,可以让直接投票选出他们的立法者。但是党不喜欢任何出风险的可能。理论上,公民得到十个选民的支持就能做候选人。实际上,党通常确保只有它支持的人才能登上最后的候选人名单。普通中国人常常把“人民代表大会”(立法机关的名称)形容为只是装点门面的“花瓶”。

所以这样的投票在网络上燃起的热情旋风吸引了相当多的注意,包括国有媒体在内(中国记者说这令宣传部的官员们不安)。位于北京的世界与中国研究所(译注①)所长李凡认为,最近几周超过100人宣布他们将作为参选人参加即将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全国开展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他们通过新浪微博(一种类似推特的极其流行的服务)这样的微博客工具汇聚支持。人大选举当中哪怕一点点自主性的迹象也会使党忐忑不安。1980年这种投票的首次试验引发了校园里的火热的竞选运动。官员们出手干预,妨碍敢言的独立参选人获得选票。六年之后,将地方选举的独立参选人排除在外的企图激起学生的抗议。1989年对天安门广场动乱的镇压终结了激进分子在投票上的努力,一直到2003年稍微自由的气氛鼓励来自新崛起的中产阶级的数十人参选。但是当选举举行的三年后,党阻止了媒体的报道。 

尽管今年已经刮起了镇压持不同政见者的风暴,这包括逮捕了数十名活动家,党现在还是发现封口的难度越来越大了。在线社交网络的兴起使得市民们能够马上和大量有共同语言的人们联系。宣布参选的人当中也包括高调的网络知识分子和新闻记者。李承鹏,四川省的一位作家和时评人,他的新浪微博账号有超过300万粉丝(译注②)。李先生6月15号发布的一条微博写道,一个警察说他会投他一票,他身边很多警官同事也想投他的票(译注③)。

这些参选人的涌现和国内不同地方爆发的动乱同步发生,让准备在7月1号庆祝90岁生日的党更加急躁。在增城——广东省一个制造牛仔裤的城市,出现了由几千名警察才镇压下去的持续几天的暴动,起因是6月10号城管和外来街头小贩之间的争吵。就在它之前,发生了湖北省因地方立法机构的公安局看守所里一位反贪局长的死亡引起的利川暴动。五月下旬一个对江西省的抚州政府有怨言的男人,炸死了他自己和另外两个人,在网络上激发了同情的声浪。一位北京的自荐参选人徐春柳(译注④),在新浪微博上有1.2万以上的粉丝,说这类事件鼓励了一些人开始政治冒险。他说,在人大斗争比在街头斗争要好得多。

国营新闻机构新华社6月8日对匿名的某人大高官进行采访,暴露了政府对选举的紧张不安。这名官员说独立候选人没有“法律根据”,并暗示未经批准开展的竞选活动不被允许。但这名官员并没有排除独立参选人参选的可能性。一份北京报纸《环球时报》上出现了一条措辞更强硬的评论。它说,通过网络来拉票,独立参选人“会破坏中国社会目前的运行规则”(译注⑤)。它规劝他们“从微博回归现实”。

五月中旬的江西省新余市的人大选举,突显了独立候选人可能会面临的困境。刘萍(见上图),一个有超过3.1万网络粉丝的退休职工试图参选,但显然因为她从事过劳工运动而丧失了资格。接着她家遭到了警察的突袭,她被拘留了几天。刘女士基于自身遭遇发表的微博激起了网友们的同情,为近期的独立参选风潮推波助澜(译注⑥)。

不过党并非铁板一块。一份由共产党的最高学术机构中央党校出版的报纸《学习时报》6月13号为独立候选人辩护。它说中国对 “被选举权”的强调不够充分(译注⑦)。这份报纸说“让你当代表你才能当代表”的想法是“严重违反社会主义民主原则”的。看起来党内也存在着一些它自己要解决的分歧。

译注:

①   世界与中国研究所

②   李承鹏新浪微博

③   该微博原文为:“昨天成都一位警官表示:一定投我的票,他身边很多警官也想投我的票。昨天于建嵘说:成都区武候区一法官来信表示愿意拿着法官证义务去帮我站台。公安、法官这时候敢实名站出来帮助我,表明一个道理:只有落后的社会,没有落后的公民。问那个叫“体制内”的怪物,你,还想装睡吗。“

④   徐春柳新浪微博

⑤   原文为“我们认为,某些独立参选人越是受到微博的关注,越应注意别刻意突出自己同现有体制的对立,仅仅用这种方式拉选票,会破坏中国社会目前的运行规则”——《环球时报社评:独立参选人应从微博回归现实

⑥   刘萍的新浪微博:,被抄家被拘留事件参考于建嵘一条微博:“@于建嵘:寻找刘萍!!独立参选区人大代表的江西新余市渝水区@刘萍196412已与我失去联系十个小时了。我十分担忧她的安全。她只是一位普通的内退的女工,为了行使法律规定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勇敢地站了出来,因此受到了各种不应有的打击。我请求你们以转发微博的方式为她投上自己的一票,以表明我们坚定的态度。 原文转发(67830)|原文评论(16100)”

⑦  在原文中并未找到如此表述,稍微相近的是:但是以往我们的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对选举权介绍得多,对被选举权介绍得相对较少,以致一般公众对宪法所保障的“被选举权”究竟是什么内容缺少应有的了解,——《学习时报》2011-06-13第05版:民主法治《切实保障选民的“被提名权”》,署名作者莫纪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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