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靖国戦犯合祀、国が主導 地方の神社から先行
发表:2012年1月21日
本文由译者志愿者翻译
本报根据前厚生省内部资料获悉,在日本恢复独立行政权后的第二年(1953年),该省即决定,关于被追究战争罪行的军人在靖国神社合祭一事,将根据政府扩大援助保护对象的步骤,在不勉强推进的情况下逐步促成合祭。根据这一方针,厚生省内部资料要求首先由各地方的护国神社合祭这些战犯。根据本报的调查,共有6处地方先行合祭包括3名甲级战犯在内的战犯。
靖国神社合祭战犯一事后来引发了关于天皇和内阁成员参拜问题以及战争责任的争论,而厚生省方针正是合祭甲级战犯一事的起点,也是日本恢复独立主权后由政府自行制定的政策。
政府此前一直在国会答辩中表示合祭战犯源自"靖国(神社)的判断",并强调政府不能违反宪法关于政教分离的规定,因此不干预靖国神社的宗教行为。但此次发现的文件显示,政府不仅在"合祭"这一靖国神社的基本问题上为其制订方针,还为合祭战犯创造了环境。
这一方针是由前厚生省引扬援护厅(译注:"二战"后负责旧军人及海外日本人回国及善后等相关事务的机构)内出身于旧日本军队陆海军的干部制订的。在"尽快彻底解决战犯问题"的名义下,他们制订的该省内部资料《业务要旨》(1954年度)记载了这一方针。在1951年9月"旧金山和约"签署后,该省便开始研讨这一问题,并在1952年至1954年间每年为此制定一份《业务要旨》,现保存于国立公文书馆(见左图)。
据查,1952年度的《业务要旨》要求,"死刑者"(译注:指被判处死刑的战犯)也要在地方举行的慰灵活动上"一起祭祀"。1953年度的《业务要旨》则进一步要求,关于"死刑者"应"观察时机寻求合祭"。1953年12月制订的1954年度《业务要旨》则明确记载:"最终目标是合祭于靖国神社。""根据舆论动向和政府援助保护制度的进展,在不勉强推进的情况下逐步采取措施。"根据这一方针,前厚生省于1954年3月向各个都道府县提出要求:"以将英灵合祭于靖国神社为前提,目前尚未合祭于护国神社者应首先(在护国神社)合祭。"
据此,福冈、冈山和熊本的护国神社在靖国神社之前便分别合祭了甲级战犯前首相广田弘毅、前陆军上将土肥原贤二和前陆军中将武藤章。而大阪、札幌和神户则先行合祭了乙级、丙级战犯。
所谓"政府援助保护制度的进展",是指国家原本仅对一般战死者遗属支付抚恤金和遗属养老金,后来则将支付对象扩大至战犯的遗属。如果国家在制度上将战犯与一般战死者同等对待,则将战犯作为合祭对象也就有了一定名义。1953年之后,法律的修改逐步实现了这一设想。此后,1959年~1966年,乙级战犯和丙级战犯合祭于靖国神社;至1979年,包括前首相东条英机在内的14名甲级战犯合祭于靖国神社。并不知悉文件存在的原厚生省干部表示:"如果知道(前述文件的存在),政府对此问题的答辩就会完全不同。"而靖国神社此次则未回应采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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