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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日星期五

《华盛顿邮报》在中国,有些人正在重新审视死刑

核心提示:药家鑫之死让中国反思死刑的人多了一些,他们认为是网络暴民心态影响了原本应该不带感情色彩的法庭判决,但在其他的案件中,如夏俊峰案,公众的同情又明显倒向杀人者。

原文:In China, some are rethinking the death penalty
作者:Keith B. Richburg
发表:2011年6月26日
本文由"译者"志愿者翻译并校对

【图:图片为译者志愿编辑所加】

一位21岁的音乐学院的学生药家鑫因为犯下一项罪行已在这个月被执行死刑――药驾车意外撞上一名骑自行车的女子,看见被害者没有死亡后他停车冲向那名女子,对她捅了八刀,确认被害人已死,并无法辨认他的身份。

在这个全世界执行死刑数量最多的国家,药佳鑫的处决不让人感到意外。至少在互联网上,他的罪行被广为谴责,有民众要求对其判处死刑。

与以往不同的是,也同时出现了公众对于此案的大量反思。许多法律专业人士和其他民众公开质疑对于这样一个自首认罪的年轻人判处死刑是否公正,而且是在他的家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下。他的罪行碰触到了(中国社会的)一根敏感的神经,一位有特权的年轻人杀害了一名骑自行车的贫穷女子,许多人认为正是因为网络暴民的心态,才让原本不应当带任何感情色彩的法庭对该案作出了死刑判决。

该案的使得公众开始讨论一个长期禁忌的话题:中国是否匆忙地处决了太多的犯人。

中国政府似乎也在考虑同样的问题。上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开始执行多个法律新措施以期减少死刑的数量。

"药案有很大的社会影响"许志永,他是一名法律学者同时也是名为"中国死刑关注"组织的成员,说道:"许多人震惊于该案的(司法)程序,有人认为正是网民的压力迫使法院判处药佳鑫死刑。"

在中国,死刑通常在公众视野之外被迅速执行,传统上是以击中头部后方的一枪完成的枪决,但现在更多的是注射死刑。死刑案件中只有少部分受到公众关注的案件(如药佳鑫案)会被媒体报道,每年被执行死刑的犯人总数仍被当局视为国家机密。

然而,据国际特赦组织(其在全世界范围内追踪死刑案件)的估计,中国每年处决的数量超过其他国家的总和――此数字在2010年多达6000人,相比之下, 2010年处决数目在中国之后的是伊朗252人,朝鲜60人,也门53人以及美国46人。

赞成废除死刑者承认这个事实――中国的大部分民众仍然支持死刑,但他们同时指出,某些欧洲国家的大部分民众也支持死刑,尽管这些国家已经废止了死刑。许志永和其他赞成废除死刑者指出,多年来他们都无法找到支持者,他们希望药案能带来一些契机。

"我感觉到(在去年)反对死刑的人正在快速的增长",贺卫方(一位一直在反对死刑的北京大学教授)说道,"在过去的十五年中,这个国家只有两三个人试图去废除死刑",然而现在反对死刑者的力量正不断状大,"你甚至可以称其为一场运动。"

五月份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使得可被判处死刑的罪行数目由68个减少55个。被削减的死刑罪名主要是经济类以及非暴力罪名,例如走私文物罪和盗墓犯罪。

最重要的是,新的法律(今年五月一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译者注)将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权利赋予各省高院,即如果该死刑犯在两年内表现良好,可以减为无期徒刑,这在中国通常意味着服刑25年。

实施该法律的第一个获益者是侯钦志,一位在南通市(原文为南京市)卖水果的小摊贩,在被一名城管扣查了他的电子秤后与其发生争执,并当场用水果刀该城管刺死。他于上月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译注① )

最高人民法院为回应一系列上述问题,在今年五月出台的2010年的报告中提出,:下级法院应当"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并且要求下级法院"尽量依法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一些法律专家认为政府对极刑的态度的转变可能源于对国际社会批评的反应,与对其政治、经济政策批评所不同的是,在这一方面的批评并不触及共产党统治的核心意识形态。

到目前为止,废减死刑的呼吁似乎仅限于法律学者,城市精英阶层和一些报纸及网上评论者。多数民众看来是支持死刑的,尤其是对待腐败的政府官员或者是腐败的特权阶层的相关案件。

当药佳鑫这位音乐学院的学生受审时,许多位律师公开认为他不应当被判处死刑。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奋飞在博客中争辩说,药佳鑫有自首情节,其罪行只是因为一时头脑发热,并非预谋杀害骑自行车的女子。并且,"他还这么年轻,仅仅20岁出头。在中国,我们认为年轻人难免犯错。"

但在该文发布在他的博客之后,李教授受到了一些粗鲁且具有恐吓性的评论的攻击。"你认为如果你有钱你就可以杀人了?那你告诉我你住在哪。"一个匿名的评论者这样写道。

但在另一个令人关注的案件中,公众的意见却与此相反。夏俊峰是一个在中国东北的沈阳卖烤串的下岗工人,在2009年由于申领牌照的问题与城管人员发生争执并杀害两名城管人员而被定罪;然而,夏俊锋却坚称自己的行为是出于对城管殴打的正当防卫。

当地官员袭击夏俊锋这样一位贫民,使其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广泛的同情。夏被判处了死刑,然而,他的死刑复核辩护人正向最高院请求放其一条生路,最终的裁判至今仍悬而未决。

研究者Liu Liu对该报告有贡献。

译注①:译者认为候案的重点并不在于适用了死刑缓期执行的规定,而是在于对侯钦志适用了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规定,正是由于该限制减刑的规定,使得候不必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获得罪行相一致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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