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line image 5
显示标签为“政治博弈”的博文。显示所有博文
显示标签为“政治博弈”的博文。显示所有博文

2010年1月17日星期日

德国之声:徐庆全:中共立国六十年政体的嬗变

徐庆全:中共立国六十年政体的嬗变


图:胡耀邦的一首旧体诗内有“逆交难忘六十春”字句。全诗见文后注释。


六十年来,中共是这个国家的主宰,这是不争的事实。不过,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在这个不争的事实后面,也产生了嬗变:中共政体经历了从“强人政治”到“双峰政治”再到现今的“常人政治”的过程。


一九四九至二○○九年,中共立国已然六十年了。就政体而言,一党立国,必然是一党专政。因此,从总的方面来说,六十年来,中共是这个国家的主宰,这是不争的事实。不过,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在这个不争的事实后面,也产生了嬗变:中共政体经历了从"强人政治"到"双峰政治"再到现今的"常人政治"的过程。这个过程可以分为两个三十年来考察:一九四九至一九七八年为第一个三十年,这是毛泽东执政的三十年,是"强人政治"的时代;一九七九至二○○九年,是"强人政治"向"双峰政治"过渡并最后走向"常人政治"的时代。这个嬗变过程,折射出中共政体从强到弱的态势,同时也预示着这个政体被解构的走向。

"强人政治"时代

先说一九四九年至一九七八年的"强人政治"时代。这个时代的最大特征是:一党专权,党的领袖毛泽东是一尊"神",一言九鼎地决定着这个时代的走向。

造就这样一个时代,与中共这个政体组织在立国前后颇得人心有关。自一九二一年中共立党以来,所打出的旗帜是解放无产者,解放被压迫者,并以此与已经存在的国民党政权相抗衡。一九三七年全面抗战爆发后,中共适时地抓住了民族生存和解放的话语权,赢得了全国绝大多数民众的支持,队伍不断壮大,逐渐形成了可以与国民党政权分庭抗礼的局面。中共以反对一党专政、成立联合政府为口号,赢得了大多数以知识分子为核心的党派或无党派的支持,削弱了国民党政权的力量。

抗战胜利后,在国共交锋的历史舞台上,中共更加强调反对一党专政,在政治又胜出国民党一筹。这样,一九四九年中共立国后,中共所具有的向心力是空前的。虽然政体仍为一党专政,但"政治协商会议"的模式,使绝大多数的人尤其是知识分子相信了中共的执政诚意;土地改革和农村合作社唤起了亿万农民的热情,跟以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十六国军队在朝鲜打得难解难分,恢复了民族的自尊心……。这一切,使得毛泽东为首的共产党政权成为全体民族仰视的灯塔。在这个灯塔的光环下,人们因为一个统一的思想而自觉自愿地放弃了自己的思考。

那些历经不同政权分散在全国各地以及海外的知识分子,即使是曾经对中共、对毛泽东有过怀疑的人,也产生了真诚的、圣愚的心地,更何况从解放区来的真诚地为共产党的事业奋斗过的人。于是乎,党就指挥了枪,指挥了民众的思维。党也顺势地巩固、加强在民众中的地位。党以一种可以称之为"奴化"的训导,让民众俯首帖耳地成为政权的附庸:党的领袖"万岁,万万岁"地被神化;"我把党来比母亲",让民众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时时刻刻地需要党来替他们思考,替他们作主。极少数略微调皮的"孩子"也被"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拳"打压下去,失去生存空间。

在强化党权的同时,党的领袖毛泽东也被赋予至高无上的权力,被造就成为党的化身,造就成为永远正确的"神"。他可以一言九鼎地决定党内其他人的命运:刘少奇、彭德怀、邓小平等人,因为他的指示,或遭受迫害至死或退出政坛为民;他可以一言九鼎地决定中国的命运:一九五七年的反右派,一九五八年的大跃进,直至十年"文化大革命",将中国拖入内乱,使大多数中国人的命运被改变。其残酷少恩,至少和"闻一不义杀一不辜虽得天下不为"的宗旨相违。

从"双峰政治"到"常人政治"时代

一九七六年毛泽东谢世,一九七八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将毛时代以阶级斗争主政的模式转换为以经济建设为重心,中国开始了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的改革开放时代。虽然毛所开启的"强人政治"模式并没有为邓小平为首的中共政体所摒弃,但是,改革开放从根本上说,就是改掉毛时代的体制,是"非毛化"的。因此,在改革的过程中,尽管邓小平为首的中共一直不放弃"毛泽东思想的旗帜",但毛的"强人政治"的政体在逐步地消弱,"双峰政治"逐渐成为去"强人政治" 的一个过渡。

何为"双峰政治"?杨继绳在《中国改革年代的政治斗争》一书中,梳理了改革开放过程中党内的争论,这种争论,在党内高层主要在邓小平和陈云之间展开。简单地说,邓小平主张经济走向市场,而陈云主张"整顿",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两位中共元老对于改革的走向就发生了分歧,而双方在党内外都各有拥趸(拥护邓的路线的人占大多数)。对改革话语权的争夺,就形成了"改革年代的政治斗争"。笔者在读到杨继绳书的征求意见稿时,提议他不妨以"双峰政治"这个词汇来涵盖,他接受了并在序言中写出了这一概念。

"双峰政治"大致是在一九七九至二○○九年这三十年改革年代的前半段,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邓小平时代"。用"邓小平时代"来概括一段历史,本身就说明,邓小平是这段历史的核心。事实也的确如此,在重大政治问题上邓小平有最后决定权,这是党的高层会议定下来的。但是,事实还有另外一面,即邓却不可能拥有毛泽东"强人政治"时代一言九鼎的能力了。陈云等另外一批中共元老对改革开放有自己的意见,邓却无法像毛处理刘少奇等人,包括像处理他邓小平本人一样的方式,来打压不同意见者。即使像一九八九年"六四"事件,邓还要开常委会来行使自己的最后决定权,而一九七六年的"四五事件"毛却可以一句话来定是非。

这样,"双峰政治"的出现,就消解了"强人政治"的威权,"常人政治"的出现便成为必然。邓小平明白这一点,因此在扶江泽民上台后一段时间,致力于提升江在中央的威权,并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这样的语汇来巩固这种威权。但在邓小平、陈云等人谢世后,老人政治的威权时代也宣告结束,中共政体就进入了"常人政治"时代。

所谓"常人政治",不仅说的是执政者是"常人",而且就执政方式而言也只能是常人议政。毛泽东、邓小平等人是靠长期的威望而在党内形成威权的,而江泽民和胡锦涛是从和平年代走过来的,资历与党内相同年龄的人差不多。既然资历一样,大家也就谁也不具有历史形成的威权。尽管一党专政的政体还在延续,但党的领袖的权力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江泽民时代因为邓小平的作用,还勉强可以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这样的语汇,而到了胡锦涛时代,就只能变成"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了。这种语汇上的差异,说明中共政体完全进入了一个"常人政治"时代。

公民社会初具雏形

以上说的是中共政体的过渡,而在这一过程中,民间社会的雏形,则进一步推动了中共政体向"常人政治"时代的转化。

一九七九年至今的这三十年,虽然政权的根基一如前三十年,但改革开放使政权的构成开始有所改变。改革开放三十年,经济取得的重大成就自然举世瞩目,但与经济的成就相比,公民社会由蹒跚学步而初现雏形,则更是一个泽被后世的、值得大书特书的成果。

改革开放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最重要的原因是,党开始觉得自己不是万能的了,民众也不是永远长不大的孩子了。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历史,用三句话就可以大致梳理出一个脉络。第一句话,是邓小平著名的论断:"摸着石头过河",党和政府不知水的深浅,民众就可以自己摸索着过河了,于是乎,包产到户、个体经济、乡镇企业,应运而生。民众的行为,试出了水的深浅,党和政府随后就给立上了一个标杆,后起者顺着标杆大量地"过河"了。

第二句话,是"没有政策比有政策好"。这是八十年代中期民众琅琅上的口一句话。改革到八十年代中期,党和政府开始有意识地制定政策引导改革开放。或许政府的用意是好的,但有些政策却成为民众继续摸索过河的束缚了,因而民众才有了如此感觉,对政府的一些政策提出质疑。

第三句话,是"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碗来骂娘",这是九十年代初期耳熟能详的民谚。民谚里的"娘",自然是"我把党来比母亲"的那个"母亲";而骂者,自然是民众--尽管在骂,但民众仍然认同孩子的身份,前三十年"奴化"教育的劣根性依然显现。民众为什么要骂?不仅是因为党和政府又致力于重新恢复到万能的状态,而且还因为党政官员在逐渐形成一个利益集团--从官倒开始,现今已成为全社会民众人人骂之的腐败。进而再问,为什么敢骂?原因就是公民社会初现雏形。

公民社会的雏形,打破了"强人政治"时代一种话语体系--即"国家话语体系"独大的局面,形成了"民间话语体系",使政治的决策权不再是一个领袖、一个政党所独有的权力了,决策者不但不可能一言九鼎,而且必须倾听民意。因此,公民社会的雏形,客观上成为中共政体向"常人政治"时代转变的推手。

"常人政治"时代,"国家话语体系"与"民间话语体系"并行前进。这两套话语体系会延伸出两套不同的政治体系,"国家话语体系"下的政治体系,可称之为"党化政治",这是中共自立国以来就维护的政治体制,尽管在"常人政治"体制下一直在被解构,但愈被解构就愈发需要维护,因而"党化政治"不会那么容易地被消解。"民间话语体系"下的政治体系,可称之为"民间政治"。随着公民社会的成长,"民间政治"必然要对"党化政治"构成威胁。事实上,这种威胁目前已经存在了。中国社会官与民的矛盾凸显,就是"党化政治"与"民间政治"的一种博弈。这是双方为捍卫各自利益的冲突,因此,一件小小的事情就可以引起一场令人防不胜防的群体性事件!贵州瓮安、湖北石首一直到不久前的通钢事件,都说明了这一矛盾的不可预测性。

"常人政治"时代所并存的"党化政治"和"民间政治",在这种矛盾中,不是此消彼长就是彼消此长,双方必将相互依存。而中国的政体,也会在这种相互依存中慢慢地选择一种走向,最终具有公民社会的理性特征。

作者简介

徐庆全,山东烟台人。1989年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硕士毕业后曾留校任教。先后在《炎黄春秋》和《百年潮》担任编辑,1998年调入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现为《炎黄春秋》杂志执行主编。著有《知情者眼中的周扬》、《文坛拨乱反正实录》;编有《周扬新时期文稿》上下卷。

译者注1:本文并非译文,是从“德国之声”网站直接转载的中文版。

译者注2:题图为胡耀邦手书《赠谭启龙同志》
回京路过济南,拟访老战友谭启龙同志,始悉因病去沪治疗,怅然若失。书此相寄。

年逾古稀能几逢?逆交难忘六十春。
冤蒙A B双脱险,战处南北俱幸存。
牛棚寒暑相忆苦,开拓岁月倍感亲。
遥祝康复更添寿,寿到雏声胜老声。

2010年1月9日星期六

外媒和网络评论谈审判李庄及获刑

翻译了两篇外媒评论,一篇谈到了打黑背后的政治博弈,另一篇是比较客观的事实陈列和分析,另外强烈推荐“五岳散人”的评论。
——————————————————————————————————
原文:Jailing of China gang lawyer alarms legal world
译文:路透社:中国的黑帮辩护律师被囚,惊醒整个法律界


撰稿人:Ben Blanchard
发表时间:2010年1月8日 12:13am EST
翻译:小米(xiaomi2020@gmail.com)


北京 1月8日(路透社) ——周五,在全国最引人注目的审判中担任怀疑为黑手党老板的律师被判刑。此案引发中国律师群体对当局为了获得认罪的狂热而践踏规则的担忧。

在西南部的重庆市的一家法院判处李庄两年六个月的刑期,罪名是伪造证据罪和妨碍作证罪。

去年年底警方逮捕了李,他是黑帮团伙头目嫌犯龚刚模的辩护律师。当时的官方媒体报道说,李庄被控指使龚刚模在法庭上做伪证,谎称其遭公安机关刑讯逼供。

在这个多山的、烟雾笼罩的工业中心重庆,该犯罪团伙的头目被控告犯下抢劫、勒索和贪污,这起审判已经被中文媒体紧盯,为该城市雄心勃勃的党委书记薄熙来打磨了形象。

但是,中国的律师门抱怨说,官员因一心要嫌犯招供而凌驾于法律之上,且践踏了李庄公平获审的权利。中国报纸已经把这起案件称为“律师造假门”。

中国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多年来一直抱怨被告方及其辩护律师所能获得的法律保护太少,尤其是有关伪证的条款异常含糊,可被警方滥用。

一直在声援李庄的北京律师张凯(音)表示,该案立下了不好的先例,罪名严重的嫌犯可能更难获得法律保护。

他通过电话告诉路透记者:“一些人说李庄在帮助犯罪团伙。但我们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推动一个恰当合理的法律体系。”


政治敏感性


新闻报道说,李否认了对他的指控。重庆司法部门也否认其存在任何不当做法。李庄的辩护律师陈有西稍早告诉《中国日报》,李庄如获刑将会上诉。

中国的法院受到共产党的控制,很少推翻检方的指控,尤其是政治敏感性较强的案件,如严重的刑事案件等。

在过去的几个月,重庆在前商务部长薄熙来带领下,已进行了一场备受关注的打黑行动,判决了多起死刑,还公开了受害者的血腥照片。

薄,毛泽东的首席经济官员之一(薄一波)的儿子,已经用打黑行动盖过了政治新星汪洋,他是国家主席胡锦涛的盟友,他也推出了在自己治理下的富裕的广东省打击腐败的运动。

汪在薄之前是重庆的党委书记。

打黑行动已经展示了谋杀的画面,由警察变身强盗所做的敲诈,市民挥舞着血淋淋的照片围住政府机关,以及据称是黑社会团伙使用的砍刀。

警察与有组织犯罪之间的深层次的联系可以追溯到1949年,当共产党赢得权力之前的中国的动荡岁月,那时地方军阀和富商曾与地下黑社会组织有着密切的联系。
 
(Yu Le对此文有贡献,编辑:Chris Buckley和Alex Richardson)
 
P.S.路透社的中文翻译也为了“中国特色”而删除了大段关于政治敏感背景的段落,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比较本篇翻译和路透社中文提供的翻译版本的差别。
 
——————————————————————————————————
原文:Lawyer’s Trial Rivets Public and Tests Chinese Courts
译文:新美国媒体:对律师的审判震惊了公众,测试中国的司法公正
 
发表时间:2010年1月5日
撰文:Xunjun Eberlein
翻译:小米(xiaomi2020@gmail.com


中国的颠簸起伏的2009年以又一个有争议的章节而走向尾声:破纪录的长时间审判广受瞩目的李庄案,一位来自北京的著名刑事辩护律师。李被控为他的黑帮客户伪造证据。审判在12月30日上午9:10在重庆市地方法庭开庭,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团持续了长达16小时激烈的辩论。审判在12月31日凌晨1:03分休庭。没有当场判决,而新闻媒体和互联网评论者的激烈争论仍在继续。



李案看起来很小,但在重庆市采取强有力的打黑运动时出现,这可能会定下一个重要的先例。虽然控方遭到法律专家的批评,但是地方上的民众支持有罪判决的声浪很高,这起判决的结果可能影响中国发展走向司法独立的进程。



案件发展的速度惊人地快。11月22日,李受雇于被指控为黑社会犯罪组织的领导者,龚刚模的妻子,他面临的被控罪名有谋杀、非法武器交易、毒品交易,和运行黑社会性质组织。李从北京飞抵重庆,分别11月24日,26日3次和12月4日三次会见了他的客户。据李所说,每一次会面警察都坚持要在现场。



李接手这个案子18天后,龚向警方汇报,他的律师试图伪造证据,证明他遭受了酷刑逼供。(龚的行动后来被法律专家评价为“极不寻常。”龚声称,他这样做,是为了获得足够的信用以避免死刑。)两天后,重庆警方飞往北京,逮捕了李,那时他正在医院里会见龚的妻子。据报道,他正在告诉龚的妻子他不打算接这个案子。第二天,李的逮捕令被重庆市检察院正式批准了。



12月14日,一份主要的全国性报纸,《中国青年报》出版了第一篇关于李被捕的报道,由该报的法治社会栏目总编辑主笔。文章详细谈到了龚举报自己律师的动机,以及李如何从龚那里获得150万元(22万美元)的高额法律费用。报告把李描绘成一个贪婪的邪恶的律师。它指出,由“重庆市打黑领导小组”所做的调查,李庄伪造证据和阻碍司法的罪行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和司法部门协作下被清楚地证实了。



报道引起了势均力敌的支持者和竞争者的巨大争议,把这位编辑都震惊了。她被引述说,这是到目前为止,“在我的15年记者生涯里”最强烈的反应。



对这一偏袒性的报道和逮捕李的行动表示支持的主要是来自重庆的网民。迄今为止,打击黑帮和政府腐败的运动为市政府及其领导人薄熙来赢得了广泛的赞誉。来自重庆的绝大部分的表互联网评论表达对李“挽救”一个罪大恶极的罪犯”,并以此赚大钱的行为表示愤怒。他们认为,李的行为妨碍了司法,他应该受到惩罚。



另一方面,在北京的法律界的主要声音,包括许多律师事务所和大学的法学院,强烈质疑披露的证据和刑法第306条的合法性,该条款为李的被铺提供了基础。他们认为李与他的客户之间的谈话一点没有超出辩护律师的标准行为和义务。他们批评《中国青年报》的偏袒,煽起对一个没有被证明有罪的人的民众敌意。



在新闻界,重庆的报纸和门户网站基于打黑的正义性,一致谴责李。相反,更独立的报纸,如南方日报集团和新京报,往往更中立,有时表露出对李的同情。



在李的审判之后,《中国青年报》的前述记者又发表了一篇报道。也许是从读者批评中吸取了教训,这一次的文章谨慎使用了侮辱性的语言。但对李的偏见并没有完全隐藏。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一些著名的中国持不同政见者用他们的Twitter公开支持李,批评重庆市政府。



这一切让12月30日对李的审判备受关注。目前,还不能从中得出什么没有明确的结论。从中立的角度来说,没有一位证人到庭而是用在押的嫌犯提供的书面声明来指控削弱了本案的控方。



问题仍然是重庆市的地方法院是否有能力进行独立审判,不受政府或公共的影响。在审讯期间,李说,一个质询者告诉他,他的被捕是由“三大头”联合做出的决定——重庆市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如果是这样,鉴于中国的司法缺乏独立性,人们当然有理由怀疑在这种状态下,公平的审判是否有可能。尽管如此,这起被彻底辩论的审判对公众公开,的确现实出重庆司法体系的进步,并带来了更多的希望。



法庭上辩论的一个主要问题是龚是否真的受到了酷刑。从各种新闻报道来看,无论是控方还是辩方都没有令人信服地证明自己的观点。因此,李是否企图编造龚受酷刑的假证尚不清楚。



在法律结论之外,重庆市民普遍怀疑像李这样刑事律师可以做到任何事情来赚大钱是无需实证的。相对于人权辩护律师,他们经常加班工作,无偿地帮助社会底层,有钱的刑事辩护律师不那么受欢迎。报道李的傲慢和审判期间他对当地法院的不尊重态度让他在当地人眼中更难获得同情。


另一方面,这一案件其实把重庆市政府,和更广义来说,中国的司法体系更多地放在了辩护席上对李匆忙签署的逮捕令重庆的外人关切,法律进程(无论它们多么不完善)为了实现政治目标而被践踏,而被广为报道的打黑行动可能不是和所宣传的那样正义。显然,人民没有完全忘记40年前灾难性的文革,那时的政治正义高于一切。

——————————————————————————————————
虽然五岳散人这篇博客是贴在墙里的,但是很有可能被删,保险起见,在墙外也备份一下。而且这篇是我看到关于李庄案判决最深刻的评论,值得全文阅读。

从某须有到眨眼罪


作者:五岳散人
2010-01-08 23:13:12

今天,随着重庆李庄案一审判刑两年半的判决出来,马上就有人说是中国司法最黑暗的一天。这话说错了,李庄案并非是中国司法最黑暗的一天,在他的案子之前有过、在他的案子之后还会有至少是同样黑暗的时候出现,这已经是毫无疑问可以确定的事实了。

可能有人会问,之前有同样黑暗的事情发生还好理解,毕竟我们是经历过文革的,为什么说以后还会有同样黑暗或者更加黑暗的时刻出现?难道我们不是在逐渐走向法治与文明么?应该说大方向确实是如此走的,但一股黑暗的回潮并非是不可能,而且可以相当确定的出现在前方。

李庄案所展现的特征有二。

首先,抓捕李庄之后,利用所掌握的媒体发布虚假的信息。比如在媒体上说李庄曾经发过“人傻、钱多、速来”的短信给北京的同行,实际上在法庭当中从未出示过这份证据。而这份证据的直接证明力足可让任何为李庄辩护的人士闭嘴,而这份证据并不难以取得,只要去运营商那里提取就是。在造谣而造成舆论之后,这个审判即使在大众瞩目下,也具有了某种正义性。

不但是操控当地媒体,甚至有关机构还通过关系使得《中国青年报》这样的报纸同步发声。当时那份注定要钉在耻辱柱上的通稿给了包括《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在内的多家媒体,只有中青发了出来。此事在《新京报》的调查里已经被披露,完全是利用媒体造成未审先判。

记得就在前段时间,最高法还下令媒体不能有所偏颇的报道。虽然这个东西是完全非法的规定,最高法也并无立法权,但这个行为也算是抽在最高法脸上的一记响亮的耳光了。这记耳光是完全应该抽的,只是没有想到居然是被确实有倾向性的报道所为。这也从另外一个侧面看出“法而非法”,从上到下都没真的把法律放在眼里。互抽大嘴巴的结果,就是最高法的规定成为了废纸,而真正有倾向性的报道不会得到任何追究。

其次,在庭审时被辩护律师把面皮剥得一干二净、全社会都在关注这个司法进程的时候,不但在庭上把所谓的李庄嫖娼作为道德大棒来使用,而且在任何证据都不构成相关性、任何证人都不许出庭的状态下,依然悍然而判罪。

自从去年开始有一个迹象就令人担忧。各个政府机构在使用起权力的时候,已经再无任何一点犹豫与顾忌,而是更多次的表达了“我的地盘我做主”的豪情壮志。无论是邓玉娇案还是绿坝事件,也无论是经济领域还是民事领域,原本对于舆论与群体性事件的那点敬畏渐渐开始荡然无存。其手段表现为封锁舆论在前、司法审判在后,即使出了事情也要死扛到底,并且坚决不许有追问与下文。甚至在民生领域当中,哪怕是明显盗用公民名义所召开的水价听证会,也被事后进行了追认与背书。

与此同时,对于舆论的封禁越发的明显。网络已经成为民意表达的出口,而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的针对网络的行动,其正义性是可以商榷的,但其越来越紧的、借助在某种程度上合理的扫黄打非为借口的封站、封网的措施,在在都显示出封禁舆论的本色,而非纯粹的扫黄打非。

于此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之时,李庄案的出炉已经成为了一个很不妙的象征,这标志着很可能再次出现“按需执法”、“按需审判”的旧日景象,法治社会不但遥遥无期,更可能是倒退几十年。并非是在司法领域当中有此怪相,在经济领域当中,“国进民退”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三十年改革开放的成果眼看着真是要开历史的倒车了。

究其原因,倒是要“怪罪”到这改革开放三十年的成果了。如果读过陈志武先生《金融的逻辑》一书就会知道,政府是不能过于有钱的,他们只要是有了钱的话,根本就是一种洪水猛兽。尤其是在这次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当中,中国的经济竟然依靠这些年的积累以及低人权优势,加上强制消费与拉升的房地产等行业而在表面上一枝独秀,这也前所未有的提振了政府的信心,从而使得在某些领域更加肆无忌惮,有一种无所不能的错觉。

但这并非是可以妄为的理由。毕竟这么多年的教育以及公民权益的日益觉醒并非是虚假的,而技术的进步更是滔滔洪流不可阻挡。别说中国的经济有重大缺陷,就是没有缺陷的话,在政治与法治方面的不配套也会最终窒息经济的发展。以经济发展作为倒行逆施的支柱,最终会发现经济发展本身就是社会大众的贡献,这个支柱如何可能长久的成为开历史倒车的工具?

肆无忌惮只能是最后的疯狂。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本作品采用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 Unported许可协议进行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