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之后的两年里,我在一个哈姆雷特式的问题上反复踌躇,“辞职,还是不辞?”我最终选择了前者,辞却了我的高科技工作,心怀愧疚地成为一个靠老公生活的作家。
开始严肃的写作后(文革是我那时的主题),我更频繁地浏览互联网。2005年初的一天,我偶然看到一个网页,上面的内容让我伫步。
作者是一个为他父亲深感骄傲的儿子,他父亲是一位曾在中美合作所服役过的美国海军军官。这篇文章表达了对梅乐斯和戴笠的崇敬,追忆了他父亲在进行“对日军的游击战”时的勇敢事迹。这个网页也链接到其他一些中美合作所有关人员的网站,在那些网站上我读到同样自豪的表述。
那时,我对大洋两岸在信息上的差异已经习以为常了。但是这两个无法调和的中美合作所的形象还是让我感到一种切身的困扰。无论是这些中美合作所成员的后人,还是我这样的中国人,是否都没有看到事情的全貌?
就像人的口味一样,人很难否定从小就习惯了的观念。不管怎样,我开始研究,开始主要是想依靠英文资料寻找中美合作所涉足渣滓洞和白公馆两所监狱的证据。我遍寻图书馆目录和互联网,阅读所有我能看到的有关中美合作所的信息。在我读过的书里面,有三本特别值得一提。我不会在这里详细介绍每一本,只讲和本文特别相关的一些事。
• 梅乐斯厚达600多页的回忆录,《另一种战争:二战期间美国海军与中国人的在华联合游击武装罕为人知的历史》,Doubleday出版社1967年出版
梅乐斯是一名美国海军中将,中美合作所的美方负责人。在回忆录里,他并不掩饰对中共的憎恶。这本书给我的印象是,如果依着他的想法,他不会介意把中共跟他的日本敌人同样对待。这本书声称“中美合作所的人员没有被指派去参与反共行动,也没有装备被用来对付共产党,除了在几次已经报告过的共产党自己进攻我们的中国部队的事件之外”。我怀疑这个说法的真实性,但梅乐斯倒可能的确相信这点。我发现他对戴笠无条件的信任显得很天真。但这本书的确给了我这样的印象,就是梅乐斯对设在他的“快活谷”(歌乐山)总部的监狱象是真不知情。这让人困惑。
重庆一位中美合作所研究者最近告诉我,梅乐斯的书在大陆看不到,也没有发行过中译本,不过她倒是读到过一本台湾出版的译文。通过那本译作,她对梅乐斯的印象是“他是位尽职尽责的优秀海军军官。”
• 《美国十字军在中国,1938-1945》,作者迈克尔•沙勒,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1979年出版
这是在重庆的中美合作所展览馆里引用过的唯一一本外国书(不确定从什么时候开始;总之不会早于1979年),显然是因其有利的言论。作者被尊称为“美国的中国问题专家”。我在2002年参观这个展览馆时拍了一张该引文的照片。后来我买到了这本书的英文原版,在题为“中美合作所:反革命在行动”一章里,找到了展览馆引文的英文原文,摘录如下:
在战时中国政治和军事极不稳定的情况下,带政治色彩的中美合作所人员在影响中国两个敌对派系的当前政策和未来的前途方面起了关键性的作用。中美合作所直接卷入中国,心甘情愿地帮助实行秘密的军事纲领,并致力于摧毁革命运动。这一切使它对中美关系发挥了很不相称的巨大影响…中美合作所的基本方针是帮助国民党准备内战。
这一章引用了中美合作所的一些行动来支持上述指控。有一处它引用一个资料来源指责“梅乐斯亲自参与了戴笠进行的大规模审讯,政治犯们在这些审讯后被活埋”,但是没有给出这件事发生的时间地点。同一章的末尾也有一个间接的指控,称1974年“中国媒体登载了耸人听闻的报道,说在重庆附近的中美合作所‘快乐谷’总部所在地发掘出曾备受摧残的人体遗骸”。这里指的遗骸一定是我年幼时从照片中看到过的,因为1974年并没有新的发掘。那一年我高中毕业。
这本书在大陆有中文版。近些年里,几位读过这本书的中国研究者撰文批评展览馆误导公众,断章取义地引用上面那段话,因为那本书明确地讲到它所批评的很多事情都是梅乐斯的个人作为,不符合美国当时的政策。
• 《间谍王:戴笠与中国特工》,作者魏斐德,2003年加州大学出版社出版
这本厚达600页的学术著作全是关于戴笠的,他是国民党军统头子,也是中美合作所的中方负责人。这本书所包含的信息是我所读过的中美合作所历史中最全面的。这本书详尽地引用了各种资料来源,明确显示中美合作所的美国海军人员既帮助打击日军,也训练戴笠的秘密警察来清除共产党。因此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中美合作所的形象是一个混合体;它既不是我们中国人想的那么邪恶,也不像那些美国海军人员和他们的后代认为的那样光辉。
但我还是没看到美国人参与重庆的两所监狱的证据。
我所看到的另一些美国人的个人叙述中,也有证据显示中美合作所涉足了中国内战。比如我前面提到过的海军军官儿子在网站上就这样说过:
“应中美合作所的中方国民党领导人戴笠将军的请求,我父亲在中国多留下了六个月,直到1946年三月,培训中国国民党军队,准备应付他们和中共即将到来的冲突。”
到2005年末,我从读到过的资料中确定了两个事实:第一,全部在中美合作所工作的美国海军人员在1946年中就已经离开中国,也就是说他们不可能参与了1949年11月27日发生的大屠杀;第二,在中美合作所正式撤销之后,美国人将他们的武器装备留给了他们的中国同事,也就是国民党的特工们,而特工们继续使用这些装备以及他们在中美合作所受到过的培训来对付共产党。也就是说,美国人间接卷入了对共产党人的杀害。
但还有没解决的问题。
还不清楚的是,国民党在1947-49年内战期间是否继续使用了"中美合作所"这个名字。如果是这样,那么“中美合作所集中营”这个标签就掺杂了真实和谎言,成了那种有效并且较难揭穿的宣传。带着这个问题,在2006年中去成都时,我问金叔叔他是否知道,他1948年被关在渣滓洞监狱的时候,那个监狱是否属于中美合作所?他说不,他是在解放后的50年代初才第一次听到"中美合作所"这个名字。他在监狱里的时候, 狱方把这所监狱叫做“训育所”,意思是“德育教育基地”。
对我来说更重要的一个问题是,在中美合作所存在的1943至1946年间,美国人有没有卷入在渣滓洞和白公馆监狱里发生的酷刑和杀戮。两所监狱都建在中美合作所总部的区域内,距离他们的训练和居住区只有步行距离。在那里生活工作了三年,怎么可能没有任何美国人注意到那两所监狱?合乎逻辑的解释似乎只能是他们可能在掩盖他们的介入。
鉴于美军虐待伊拉克战俘事件在2004年的曝光,这个问题更显得紧迫。但我犯了个错误,就是在调查中仅仅关注了英文资料。我当时不知道,中国学者早在1988年就解决了我的问题,而他们至今还在努力让人们了解他们的发现。
(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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