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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Citizen Rights and Police Conduct - China Real Time Report - WSJ
译文:华尔街日报:陆思礼:公民权利和警察行为
作者:Stanley Lubman
译者:Fuge
校对:@xiaomi2020
AFP/Getty Images 2010年7月5日,在新疆地区致命骚乱一周年的日子 武警在乌鲁木齐街头执勤 |
这一矛盾也反映出中国警务的系统性问题,警务问题在可见的将来仍然会存在,阻碍了重大改革的出现。
公民上访的权利是受到中国宪法保护的,但是在实践中却经常,有时甚至是公然地遭到践踏。上个月,一位湖北省政府官员的妻子在试图进入政府大楼看她丈夫的时候1 ,受到六名便衣警察的暴打。一篇路透社的报导说,警察误把她当做“许多去政府办公室上访,希望纠正错误的人中的一个。”报导还说,这件事“在中国的网民中成为一个热门话题,它突出了中国上访大军经常被那些想让他们闭嘴的警察和雇佣来的打手的殴打。”
《华尔街日报》对此事进行的记者说,警察为他们的“错误”道歉,说“我们不知道打的是一名重要领导的妻子。”文章还说,“这一不伦不类的道歉的言下之意是,如果不是高官的家属,这样打就没什么问题。这引发了公众铺天盖地的指责。”
在国会的中国执行委员会2010年4月发布的年度报告中,中国的执法人员和公民之间的爆发冲突是经常出现的群体性事件里警察行为不当的主要例子。这个委员会每年向国会提交的报告内容宽泛,包括从贸易到人权等等许多问题。这份报告还指出了其它警察违法行为:滥用警力审问公民、搜查房屋、没收财产、骚扰异议人士的家人、打压异议人士、法外拘留、使公民失踪、对拘留人员的折磨和殴打。
外国和中国的学者都在试图了解中国非法行为的原因,包括谭睦瑞( Murray Scot Tanner)和埃里克·格林(Eric Green)在2007年9月的《中国季刊》的《首长和秘密特工:中国中央和地方对警力的控制和法制的障碍》一文2。【本文英文原文:墙外:http://is.gd/eF00P】首先,作者指出,特别是针对访民的警察行为,警察的目标通常都是“模糊的”,比如说要“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并“尊重公民的权利。”
每个社会都要面对紧张关系,但是在中国这种紧张关系十分严重。中国不断增长的经济和社会变化,个人权利概念被更广泛地接受,这正缓慢地加大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普遍压力。在中国当局看来,这是对其统治造成威胁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它对此非常紧张。根据中国执行委员会的报告,去年又增加了的群体示威、上访和骚乱毫无疑问地加剧了这种紧张。
第二,文章把焦点集中另一个组织问题上,问题出在中央和地方政府对警察工作的分配上。北京的公安部正试行从中央到省、县和更低的公安局的层次结构上进行 “统一领导”。但是,与此同时,地方的党委和政府官员有权控制警察,执行党的政策,可以决定“重大政策问题,管理“警察的部署和本地安全事件” 。权力重叠——来自北京的垂直权力和来自地方的水平权力——严重地影响了对警察的控制。”
作者说:“许多机构都想帮助中央政府控制、监督和监测各地的警察,但是事实上只能进行很弱的控制和监督。这些阻碍会在中央领导构建法治中国的时候形成巨大的挑战。”
上面提到的“打错门”描绘出这样的局面,为了让当地政府不受到来自北京的恼人的批评,当地警察可能会如何扭曲中央政策的贯彻。中央政府关注“社会不稳定”导致了对访民实行配额制。访民们之所以千里迢迢到北京上访,控诉地方政府,正是因为他们认为在本地的示威的反抗被忽视了,他们的抗议权利被剥夺了。
这反过来也引起了警察对示威者的粗暴对待。正如一位中国评论者指出的,“如果一个地方有很多访民,这就会被看做当地社会不稳定,而当地官员要承担治理不力的责任。”
殴打访民或示威者——甚至像那位被错当成访民的官员妻子的任何人——表现出了维稳和公民权利之间的矛盾。但是,在这个矛盾之下是更基本的现存的紧张关系——存在 于维护威权统治和促进经济发展之间。而这种紧张关系增加了中国公民要求扩大和维护他们权利的压力,包括免受粗暴的政府对待的权利。
警察的违法行为是中国政府治理失败的有力证据。 比如,各地公安局经常自作主张,将人员规模扩大到超过北京的规定,有时候是通过雇佣私人保安公司。他们经常以强制性罚款非法地获得收入以弥补中央财政拨款 的不足。另外,因为中央对公共安全的监测是由地方公安局执行,向北京“忠实”汇报的动机也就没那么强烈。这些只是为了说明而举例——其它的例子比比皆是。
这种公共安全的分权体系会如何演化呢?谭和格林总结说,不存在什么“全国统一的模式”,只有“各式各样的地方模式”。在许多地方机构中,法治不大可能出现。尽管在一些大的,相对富裕的城市,可能出现相对法治健全的区域,“在地方上,一小群由党干部和当地企业家组成的精英联盟控制了政权和经济,”警察和半私人的“保安公司”正成为“镇压和反劳工”的代理人角色。他们还说,在沿海地区,如福建和云南,一些地方已经形成了警察和犯罪组织的勾结。
这一悲观的分析得出的结论让人信服,各地警察的行为没有得到中央有效的监测和控制。它也指出,党的干部对纠正众所周知的问题一直迟疑不决。警察违法仍将是通往法治道路上的一个重大障碍,也会继续妨碍上访者的权利,造成更多问题,和其它的问题。
notes
1 译注:此处信息有误,她的确是去反映其女儿因医疗事故死亡的事件,也的确就是一名上访者。
2 译注:没有找到这篇2007年发表的文章的中译,不过找到了贺卫方对此文所写的补充意见,见此:警察与法制 http://www.noblechinese.com/guiren-news2/info/13582-1.htm
陆思礼,长期研究中国法律的专家,执教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曾著书《笼中鸟:毛之后的中国法律改革》(史坦福大学出版社,1999年)
相关阅读:
陆思礼:中国司法发展中的不确定性,第一部分:对维权人士和律师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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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睦瑞:中国的国内安全战略遇到的挑战(收录于《译者合集七》)
来源说明:本文原文来自文中标明的出版公司,译文1.0版本来源译者团队。
收录说明:本文已经收录到“译者文集”中,同时进入“译者频道—看中国”、“译者频道—法治天地”、“华尔街日报”、“陆思礼专栏”、“译者Fuge”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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