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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30日星期二

《卫报》中国警察可能”将可以在不告知家属的情况下扣押嫌疑人“

核心提示:人权组织谴责允许警方在没有通告亲属的前提下关押嫌疑人六个月的提案

原文:Chinese police 'to detain suspects without telling families'
作者:Tania Branigan 发自北京
发表:2011年8月26日
本文由"译者"志愿者cys.tony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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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中国警察在一次公开宣判中押解罪犯。警察们可能将获得特殊权力,可以将嫌犯关押在秘密地点。图片来源:China Pix/Getty Images】

根据国家报纸对一项正在计划中的改革的消息称,中国警方将有权在无需告知当事人家属拘捕理由和拘禁地点的情况下扣留犯罪嫌疑人,最长可达半年之久。

人权活动家以及法律学者警告说,这项修正案将本就令人担忧的监禁居住的做法赋予了合法性,而这条法律最初的目的是给予犯罪嫌疑人比正式法律更轻一些的惩罚。

今年,在最近一次针对活动家、异议者和律师的打击中,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被关押在由警方选定的秘密地点。他们被以监禁居住的名义关押达数周甚至数个月。法律并没有明确要求警方必须告知嫌疑人亲属相关情况,这大概是因为它假设他们被监禁的地点是自己的住宅。相比之下,如果是拘留的话,警方必须在24小时内告知嫌疑人亲属,并且在拘留的30天内寻求检察官的许可。

这项改革是提交给全国人大――中国的立法机构――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中的一部分。

纽约大学法学院的中国专家孔杰荣(Jerome Cohen)教授说:"被提交的'改革'旨在使这个明显不公平的,警察国家的做法合法化,并且让刑事诉讼法的其他部分成为无意义的装饰。"

他认为在1996年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则下,警方被明令禁止在除了嫌疑人的住宅以外的地点关押他们。

孔杰荣说:"这是一个在专制制度下有修改法律这种风险的典型案例,问题是,警方希望利用每一轮法律修订的机会让他们的随意之举合法化,而且在办案过程中他们对那些限制他们的法律法规本来就视而不见。"

尚在草拟中的法案还未公布,但是《法制日报》的报道称:在危害国家安全、恐怖主义、或者重大腐败案件中,如果在家监禁会影响调查,警方将有权以"指定居住"的名义关押犯罪嫌疑人。这项决议仍然需要更高级官员审批。在涉及国家安全和恐怖主义的案件中,如果警方认为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会妨碍调查,他们有权不这样做。学者们说,这样含糊的标准是根本没有意义的。专家们认为,监禁居住法在过去一直都被滥用。

然而都灵当代中国研究中心的弗洛拉・萨皮奥博士(Flora Sapio)说,监禁居住被用来对付异议者是一个新出现的现象。他针对最近的修订建议发表警告说,如果这项修正案被确立,它将"更加正式的巩固警方的权力"并且批评此类失踪事件变得更为困难。

香港的独立人权研究者罗助华(Joshua Rosenzweig)告诫说,这个修订案仍处于草拟阶段,并且有可能包含有对这一做法的限制,但是这个做法仍然想对"人们抱有高度怀疑的做法进行危险的合法化。"

学者们赞扬了这批修正案中提升了个人权力的保护力度,至少书面上如此。这些提案包括禁止使用通过酷刑获得的口供,并给予那些被强行拘留的精神病人进行司法复查的权力。

人权观察组织的林伟(Nicholas Bequelin)说:"如果关于监禁居住的规定获得采纳,这似乎是一桩让公安改善刑事诉讼法的交易。"

"在一些敏感案件中警方将几乎不受约束,令人担忧的是,这是一种有策略的支持……开了一个非常危险的先例。"

司法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至今无人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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